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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整评先选优制度,创建科室为家的主人翁精神

发布者:王健 [发表时间]:2022-07-27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2022年7月25日上午,针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对于科室评先选优制度的最新会议精神,我科科室主任李海主任提出调整科室年底评先选优制度。

在拟定的初步文件中,针对往年科室评先选优的单纯科室人员民主投票制度,李海主任提出,以往的评先选优制度较为单一,建议以后的评先选优从医、教、研等多方面综合考虑:

一、医疗(40%)

评估个人全年对科室临床工作的贡献,由高到低排序,最低者计1分,依次递增。

二、科研(15%)

从申请课题、发表论文、荣誉称号、创新、担任学术委员(聘期内)等方面给予加分。

三、教学(15%)

从理论课、见习课、实习课、轮转小讲课、教师荣誉称号等方面给予加分。

四、民主投票(30%)

五、总住院医师、秘书若在担任期间获得医院优秀奖,直接加5票。

李海主任讲到,大家集思广益,一起完善我科的评先选优制度,使得这个制度更加公平合理。

此次评先选优制度的调整,大家普遍认为更加合理,能够更加充分的调动大家的积极性,体现了“一分耕耘,一分收获”的理念,有利于创建科室为我,我为科室的主人翁精神,实现个人和科室的双赢。